第十二章[第2页/共2页]
叶归程一起赶车也累得够呛,不过他感觉有些事还是得跟杜叔说一说,特别是招惹到红鞋子的事。
叶归程出去的时候,就看到楚歌单手托腮,不晓得在想着甚么,广大的袖子垂下来,暴露藕节似的一段小臂。叶归程走畴昔,帮她把袖子拉上去。
就算不太懂,不过银票的风险叶归程也能想到一点,因而点头应下。
不过此人并不是叶归程所杀。固然她将有毒的栗子卖给了楚小老板,令人叶公子非常活力,不过楚小老板毕竟没有吃,以是叶公子只是重伤了她,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对此江湖人对叶归程但是大肆夸奖,“藏剑公子”本就名誉不小,这下又火了一把。
金九龄一时成了吃软饭的小白脸,品德坏透了,就连六扇门都待不下去,估计以后的绣花悍贼也不会呈现了,而二娘,更多的被当作背面课本教诲自家混江湖的女人们,找恋人要擦亮眼睛啊,爱上小我渣这辈子就完啦!
楚歌瞪大眼睛,立即把点心碟子端走,护在怀里:“这点心是杜叔特地给我做的,你想吃本身去跟杜叔要啊!”
“噫,陆小凤比来是挖到宝了么!”楚歌一边念叨着,一边翻开信——本来银票是谢礼,该是给叶归程的,但叶归程毕竟也是她家伴计,干脆就给了她。
本来一起被快马颠的脸都快绿了的楚歌一闻到这熟谙的味道,立即满血重生,蹦跶着便要去用饭。
啧啧啧,多么出色的一出戏。
杜叔比他俩谁都淡定,听了事情经过后,道:“哦。我早餐做了金丝卷和黑米糕,叶小哥快去用饭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没错,为了更好地体味事情的生长,楚歌把镇上一家茶社的平话先生请了来,然后她现在最大的兴趣就是听这故事的各种反转,的确畅快。固然请平话先生挺贵的,不过这故事对浅显的布衣百姓还是挺有吸引力的,以是小酒馆几近每天都是满座,酒水钱也赚到很多。
顺带一提,因为楚歌的暗中鞭策,#我再也不敢正视闺蜜这个词了#成了年度风行语。
叶归程看着楚歌听这故事听得津津有味的模样,无法地摇点头,起家给新来的客人送酒。
不说叶公子,持续说凶手。这个凶手的身份实在是让人想不到,竟然是红鞋子的二首级,也是公孙兰的二妹。她因为亏空红鞋子构造的财帛,怕被公孙兰发明,便趁她重伤将其击毙。这个本相一出,一时之间世人万分感慨。
这几天店里的收益和支出根基持平,幸亏有花家阎家如许的大客户,一次性买的都是好酒,量也大,看起来利润还挺可观,就是店里酒水的产出速率不太够。提及来她酿的酒也终究能够喝了,味道还不错,看来家庭遗传的不错,主动点亮了酿酒技术。
本来红鞋子首级就是江湖上鼎鼎驰名的公孙大娘,同时她的多个马甲也全都被扒了出来,一时候江湖大家唾骂,连她的几个姐妹也备受指导,若非她没有家人亲戚,怕是更难以逃脱,不说别的,光死在熊姥姥的栗子下的人都不知有多少。
不过楚歌那天忽悠走了红鞋子,倒确切不是为叶归程,而是为了接下来的好戏。
还是老诚恳实记好账,楚歌本想让叶归程把银票收起来,转念却俄然想到甚么,道:“对了,归程哥哥,转头你把家里的银票全都兑成现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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