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第三种绝色[第1页/共3页]
这便是命,与生俱来,容不得挣扎与逃离。李煜本不是太子人选。东宫太子是他的长兄李弘冀。李弘冀“为人猜忌严刻”,时为安宁公的李煜从不参与政事,一来惊骇李弘冀猜忌,二来本就有山川故乡之思,他还给本身取号“钟峰隐者”、“莲峰居士”,神驰“一棹东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在”的糊口。他用所言所行以表心头志趣,更加突显偶然于帝位之争的设法。但在公元959年,李弘冀杀死与本身帝位相胁的叔父李景遂后。不久便暴卒而亡。
樱花落尽阶前月。红色的樱花特别美,美得像月光附了身。美得近乎绝望,如同病笃美人的回光返照。最好的光阴,是盛开,最美的时候,是残落。樱花落,樱花落,离枝玉阶,一地雪。余光中说:
李煜,这个悲情又高贵,多才且风骚的男人。是五代十国期间南唐的第三任国君,也是最后一任国君,人称李后主。他原名李从嘉,后以“日以煜之昼,月以煜之夜”之意改名李煜。汗青上记录。李煜为人仁孝,善诗文,工书画,通乐律,且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意义是,他不但有绝世的才情,还天生异相——有只眼睛内有两个瞳孔,口中还多一排牙齿,相传舜帝与项羽就有重瞳。周武王与孔子皆有骈齿,此乃贤人、帝王之象也。
如此,运气之手一个悄悄挪移,就将故意栽花者换成了偶然插柳人。中主李璟封李煜为吴王,令其知政事,住东宫。公元961年,李璟迁都南昌。立李煜为太子监国,令其留在金陵。同年六月,李璟驾崩,李煜在金陵即位即位。李煜即位之时,南唐已经是宋的属国,朝中多次入宋进贡,只求能偏安江南一隅。他虽有帝王之象,却无帝王之才。何况摆在面前的局势,纵他有百般本领,亦有力回天。更有史料相载,李煜在位之时,“性骄侈,好声色,又喜宝塔,为高谈,不恤政事”。无法生在帝王家。若不是身处乱世,又身负安国重担,遵循汗青对他的另一番关于才情的记录,“才调横溢,据五代之冠”,应会被传为千古嘉话。
你是第三种绝色。
——李煜《谢新恩》
而你带笑向我步来,
大周后,南唐元老周宗之女,生于公元936年,比李煜大一岁。她本名周宪,字娥皇,生得如雪如玉,面貌极美,又晓书史,精乐律,且能歌善舞,尤以琵琶见长,可谓才貌双绝,集天下女子灵气于一身。南唐宫中收藏有“烧槽琵琶”,视为国宝,亦被中主李璟赏赐给了娥皇,做为她与六皇子李煜的定情之礼。李煜十八岁时娶娥皇为妻。李璟将一根红绳栓在两人手腕上,愿此天作之合,岁岁年年,恩爱悠长。如果天下的祝贺终究都会灵验,那是不是便能够如许牵着你的手。一向不分开?管他甚么江山动乱,甚么光阴荼蘼。
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但是宿命,常常比乱世更残暴。最好的爱情,莫过于灵魂与躯体的两种符合。婚后的李煜与娥皇,有着不异的爱好与志趣,豪情极其恩爱,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樱花落尽阶前月,象床愁倚薰笼。远似客岁本日,恨还同。
月色与雪色之间,
樱花边的诗墙上,古诗词部分,怎少得了李煜的词?有人用极其俊美极其超脱的字体来刻,一撇一捺里都是张扬,都是自在。李煜,他的生命,可曾像先人编排的笔划那样,天马行空过?我仰着头,看着花香覆挡住那些哀伤绝美的词句,像一道慈爱的白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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