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兵临城下[第1页/共3页]
这个动机一经产生便不成停止,同时,它不测埠使高歌安静了下来。
并且,山丘还三面环水,就算一个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也看得出这是一处地形奇险,易守难攻的地点了。
“我是烈猪部落的图腾懦夫长牙,手中的狼牙棒,砸碎过两百十八只中原猪的脑袋,谁敢上来当第两百十九个!”这名叫长牙的蛮人挥动着巨棒大声吼怒,声如洪钟。
远处,无边无穷的南蛮莽林已模糊可见,从莽林中冲出一条大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稀树草原上蜿蜒着流向天涯。
金狮鹫军团如一把切入黄油的尖刀,从红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之间锲入,敏捷交叉至最火线,开端在号角、鼓点和军旗的批示下有条不紊地布阵。
“这些牲口!”小队的兵士们都死死地咬住了后槽牙,眼中仿佛都喷出了火来。
“看,那边有环境!”眼尖的格利俄然指着步队左边叫道。
城头响起一片鬼哭狼嚎般的怪叫,无数南蛮兵打了镇静剂一样挥动动手中千奇百怪的兵器。
检察了几具尸身的达里高利渐渐站起家来,浑身像裹上了寒冰,用冷得可骇的声音说道:“这些都是城破时逃出来的薇山城住民,在这里被南蛮人追上……”
“是的,稀树草原北接依望断山脉天险所建的千里长城,南临茫茫无边的南蛮莽林,东西一千里,南北一百五十里。从东至西,还在草原的九个地形险要处筑建九座城堡。草原加城堡,就像一条带钉的枷锁,死死地将南蛮人锁在了莽林中。能够说,稀树草原是保护全部中原九州南境的最首要防地。”达里高利重重地夸大着最后一句话。
就在这时,城头呈现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没等高歌看清楚,他已经纵身一跃,就如许从十来米高的城头直接跳了下来。
这个南蛮人明显是族中的懦夫,和别的蛮子一样也打扮得恶形恶状,个子与达里高利相称,精赤着肌肉虬结的乌黑身材,只以皮裙围腰,身上尽是刺青和不着名颜料画出的诡异纹路。
卧槽,这个天下另有阵前单挑这类充满了古风的作派?
薇山城,就是依托此山丘所建的一座山城。
短促的军鼓,高亢的军歌,如林的刀枪,如云的旗号,让高歌的心中生出一种热腾腾的感受。
“王的权杖指向高山,我们便掠太高山,哪怕滚石如同雨下。”
氛围中充满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成群的绿头大苍蝇已经开端堆积,到处是“嗡嗡”作响的声音。
“王的权杖指向田野,我们便掠过田野,哪怕利箭密如飞蝗。”
“你连这都不晓得?”格利大惊小怪,但一想到对方是高歌,又豁然了,“每年进入雨季后的第一个月,我们簇岳王国都会派军队扫荡整片稀树草原。一是摈除悄悄潜入稀树草原讨糊口的蛮人小部落,第二就是砍伐当年重生的小树苗,让稀树草原上永久没法构成树林。”
上马击狂胡,上马草军书,如许的糊口曾经是高歌好一阵子意颖的工具呢。
当转过坡顶的又一座小丘时,更悲惨的一幕呈现了。
为此,格利也没少挨老道森的鞭子,却一向改不了这个爱好。
“绝壁是我们的故里,天空是我们的疆场,我们是一道金色的闪电,永久射向吾王权杖所指的方向。”
这里集合着几十名年青女性的尸身,赤果着,横七竖八,白花花一片。
山丘不算太高,约莫有三百多米,但在一马平地的稀树草原上无疑是可贵一见的制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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