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回 冠鹰空骑[第2页/共3页]
“杀!”高歌顺着扭转下落之势,长刀斜向一劈,刀光闪电般一亮。
“天门关守军中不是驻有一支冠鹰小队吗?”布雷克说道。
“好说,好说,布雷克团长您既然看得起我,对兄弟们又如此风雅,哪有不效力的事理。时候紧急,我以练习为名,拉着小队出来,也只得一天时候,我们快些解缆吧。”休伯特队长一挥手,表示大师骑上冠鹰。
高歌还沉浸在第一次飞翔的新奇感中,俄然感遭到跨下的冠鹰一阵异动,仿佛非常不安。
“布雷克团长不必过意不去,猞敢不过是一条已无用的老狗,我们绝冠的懦夫多的是,要见真章还得在嘉华大比上,我们走。”老约瑟抛下这句话,绝冠一行便恨恨而去。
而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竞斗团,便是为这些竞斗赛事所生的,他们或由家属组建,或由财团支撑,成为各方权势夸耀气力的最好东西。
在一片喝彩声中,格罗斯和老约瑟主仆二人的脸阴沉得可骇。
“皮尔斯。”布雷克俄然唤道。
“那就戴枷锁吧。”高歌也很干脆。
星云顷刻间大放光亮,这股蓦地发作出的强光紧接着轰然涌入了那只占有于星云之上的猛虎体内,让它身上的金光突然加强了一个级数。
啸声中,高歌胸前的图腾色彩突然加深了一层。
高歌忙昂首一看,只见飞在最前面的那只冠鹰已经身子一斜,向右下方一个庞大的云团爬升了下去。
“给你。”一旁的老约瑟一挥手,将一个小布袋子丢了过来,布雷克一把接住,抛接了数下,袋中传来钻币特有的清脆声音。
一刀横掠,一刀直劈,一刀斜斩,三招便将这成名已久的滚肉刀猞敢当场斩杀,三步杀一人,一解本身的心头之恨。
本来觉得获得的是一块希世的璞玉,本来人家早就是一件精雕细刻的宝玉。
紧接着,冠鹰们展开双翅,用力扇动,一边紧跑数步,用力一蹬地,高歌只感觉浑身一轻,便见地面敏捷远去,已然腾空而起。
“噗!”一声,血光迸射,猞敢从右肩到左肋齐齐断成两截,轰然倒地,跟着鲜血喷涌而出,图腾狂化的陈迹也闪电般减退。
四下里一片沉寂。
竞斗士,或叫角斗士,多由蛮族人担负,这也是蛮族人所处置的最为光彩的职业了,他们既是仆从,又是明星,此中的佼佼者更是代价连城。
而高歌对现在本身的处境,也有了一个清楚的体味。
每一头冠鹰背上,都捆扎着可坐两人的鞍位,并稀有个可插兵器弓箭的皮郛。
蓦地具有了新的强大力量,这头猛虎再次仰天长啸。
……
恐怕这只能解释为中原人好斗的赋性了,中原社会是一个所谓的文明社会,斗者或邪术师之间的私斗,特别是决死斗是被严格制止的,而国度之间的战役并不是每天都有,那竞斗便成了宣泄中原人好斗本性的最好渠道了。
他一边在空中扭转,一边身形剧变,二度狂化的陈迹闪电般在他身上伸展,身上的淡玄色纹路敏捷变成纯黑,并且,他的身上开端大片大片地长出金色的虎毛,眨眼间,他已是一身的老虎毛皮。
“休伯特队长!为您先容一下,这就是我们的布雷克团长。”皮尔斯满脸堆笑,上前为二人举荐。
时近中午,高歌、布雷克与皮尔斯三人立于一座小丘之上,正翘道以待。
并且,这名虎族人竟然还是一名蛮阶的图腾懦夫,光凭这一点,他便能够稳稳跻身顶级的精英竞斗士行列了,并且能够排进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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