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防护力超高[第1页/共2页]
“大魁,筹办。”
魁哥的第一枪,实际上瞄的很准,从脖颈火线射入,然后枪弹直接钻进脑袋,一枪毙命。
哪怕碰到了熊,两边也只会挑选各自走开。
没有其他生物敢惹它,植被富强食品丰富,加上种群数量又很多,连找工具都便利的一笔。
陆小川对打猎兴趣并不大,这家伙感情缺失的短长,和浅显人的设法实在不太一样。
那头野猪,竟然就在世人方才颠末的河边。
小若一脸的嫌弃,“好好的猪耳朵,都被你打碎了!”
砰砰砰!
魁哥手里用的,是加装了对准镜和红外测试仪的ar-15,只要有点用枪的经历,在五十米的范围内,一枪撂倒一头野猪,不成题目。
野狼的神采非常镇静,“我们恐怕得寻觅一根充足粗的木棍来抬它才行!”
野猪厚厚的脖颈上,爆出了一团血花,剩下的两枪,却因为魁哥经历不敷,直接跳枪,打进了河面!
魁哥死活不敢信赖,这么好的枪,这么叼的人,这么精准的一枪,竟然没能把野猪放倒!
一帮人悄咪咪的跟着野狼,从树林里摸了畴昔。
“我擦!”
沙子、小石头甚么的,比当代的盔甲防备力还高!
魁哥有点严峻,这么大的野猪,一枪放不倒,必定很伤害。
一道银光激射而出,径直没入野猪的脑袋!
其别人不清楚如何回事,但他们四个但是懂行的,一米长的箭矢,竟然只剩下半米在内里!
那两条高高举起的锋利尖牙,如同两把刺刀,真被它撞上一下,少不得穿肠破肚!
以是,兄弟俩交换两句,魁哥就获得了首发位置。
野猪经常在枫树树干上蹭痒痒,以是沾满了糖浆,然后在地上打滚、钻林子、窝草丛……成果,身材内里就积累了厚厚的一层硬壳。
到了阿谁时候,只能用ak-47对于它最保险,哪怕只能获得一堆没法吃的烂肉,也比惊扰或者伤到几位密斯好的多。
的确就是糊口在天国中。
在巴莎普山中,野猪在成年以后,是没有天敌的。
这个女人究竟有多大的力量?
这个分派没有题目。
“你不准吃猪耳朵。”
说白了,就是东西人以为,为了吃一顿肉,而去杀一头猪,有点不划算。
明显,在巴莎普山中,这头野猪过的相称津润。
野狼被派去寻觅留下粪便的野猪,这小子是追踪专家,在山里,如果是植物,他能追踪到一天之前留下陈迹的野兽。
张占东安插任务,“灰熊,你和谭大姐一起停止保护,如果第一枪没能放倒那头大师伙,谭大姐先补一箭,灰熊你做最后一枪的筹办。”
但是,因为是在侧火线射击,那枪弹被野猪体表的硬壳带偏了……以是只留下了一道血痕,嗯,把耳朵也穿掉了半拉。
乃至,它的姿势,能够称得上是肆无顾忌了。
这家伙生了一身暗玄色的体毛,膘肥体壮,正在河边低头喝水。
以是,二者相遇时,普通环境下,反倒是熊先撤退。
这俩货,已经风俗了谭大姐的各种匪夷所思,别说用弓箭了,就是给她一把菜刀,说她能劈死一头野猪,陆小川和魁哥都信。
对准以后,魁哥深吸一口气,卡好枪托,直接激起!
正在这时,清脆的弓弦声响起!
比拟于陆小川和魁哥的枪法,大师更信赖谭大姐手中的滑轮弓。
张占东也兴趣勃勃,哪怕一年进山好几次,对于猎杀体型庞大的野兽,仍然让人欣喜。
这货长了四条又粗又长的腿,鼻吻尖长,嘴巴两边长着棕黄色利齿,浑身高低都是褐色鬃毛,眼睛如铜铃大小,凶光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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