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篝火夜宴[第2页/共2页]
这东西,利用的时候很讲究技能,新手操纵,很难捕获到矫捷的胡瓜鱼。
两个彪形大汉倒是满脸笑嘻嘻,各自手里拎着两只肥大的野兔!
为了制作这道菜,张占东特地带了很多的橄榄油。
饶是谭大姐走南闯北,飞龙这东西,还是头一次见!
这些飞龙毛色很暗淡,几近只要吵嘴两色,偶尔才有黄色羽毛,它们体型比成年家鸡小很多,最大的一只才有三十公分长度,其他的只要二十几公分长,头顶有一撮短毛,看上去并不起眼。
山野兔本身材型就大,加上暮秋恰是膘肥肉多的时候,拎在手中,如同拎了四只狗一样。
灰熊和野狼拎着枪钻进中间的林子,也不晓得想要捕猎甚么猎物。
在平底锅里放入橄榄油,把胡瓜鱼下进锅里,略微煎一下,放入佐料翻炒,然后加水炖一会,就是一道甘旨。
在蔷薇花农场熬炼出了的垂钓技能,有了用武之地。
胡瓜鱼是非不过七八厘米,体长呈梭形,很纤细,不过这个时节的母鱼都带着饱满的鱼籽了,它们栖息在河边,行动矫捷,不好捕捞。
就连平时最重视体型的骆星晚和小美人,此时也是胃口大开。
偷偷靠了上去,几只在浆果灌木丛里啄食草种的飞龙呈现在视野中。
现在,这把滑轮弓在谭大姐手中,愈发谙练,乃至就心底的感受而言,谭大姐更喜好用弓箭,而不是枪械。
“你们仨想甚么呢?”
飞龙的大名,大师伙全都传闻过。
这东西不善于飞翔,能飞,但是很笨,估计海内差点被抓灭种,跟这个有很大的干系。
张弓搭箭,谭大姐直接对准那只最大的,一放手,咄一声,直接利箭贯脑,那只飞龙钉在地上!
烩胡瓜鱼深受好评,海内也有这类鱼,很多处所叫多春鱼,只不过量用干炸,放手椒盐吃,味道不错,一口下去,满是鱼籽,口感一流。
跟下落日逐步落下,余晖染红了天空。
拎着战利品返回营地,帐篷还没搭建起一顶,兄弟俩直接被抓了壮丁。
剩下的几只飞龙,呼扇着翅膀,惶恐失措的逃进了草丛深处。
这类飞禽肉味鲜美,不消放其他调料,那会毁伤本来的美味,只用在出锅前撒上白盐就成。
陆小川惊奇的发明,翻炒之前,张占东竟然放了大酱……这位大族公子果然是个吃货,连大酱都随身照顾,也是没谁了。
炊具相称齐备,一个高压锅,一个焖米锅,一个平底锅。
三只肥嫩的花尾榛鸡,充足吊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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