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全家游-古代[第3页/共3页]
现在山上的东西都是国度的,也不是统统人都有万金枝阿谁本领,能轻而易举地抓到山鸡野兔,并且不被人发明的。
凌甜和姐姐刚在院子里洗完头发,就看到妈妈拎着两只母鸡出去,欢畅了冲了上去。
“哇――”
有了荤菜没有素菜也不可,凌国栋去菜园子里摘了两根黄瓜简朴地做了一道拍黄瓜,酸脆爽口,再蒸了几根茄子,撕成条,加盐加香油,搅拌均匀。
凌斑斓常日里都不下地干活,每天不是待在家里睡觉,就是去找本身那些蜜斯妹玩耍,对于这几个知青天然是不熟的。
不过凌娇本身固然不介怀学历,但是对于mm她还是很但愿mm能够好好读书,有一个好文凭的,没文凭被人背后嘲笑的酸楚凌娇本身受过,可不想mm再受一次。
如许密切的姐妹干系还是她前所未有过的体验呢。
上一世父母给她留下的遗产非常可观,光是两个铺面的房钱就充足她糊口的很津润了,是以一毕业凌甜就挑选了家里蹲,天南地北平常各种百般的美食,上到米其林餐厅,小到一些家常菜馆,她喜好吃,也喜好研讨吃,厥后就本身开了一家私房菜馆,每个礼拜就只做一席,都是老饕传老饕,跟动技术的促进,食材的进步,垂垂被炒到了五万一席的代价。
远处的巷子走来三个知青,一男两女,男的清癯,带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两个女人一个高一个矮,矮的阿谁苹果脸,看上去非常敬爱,高的阿谁模样浅显了些,不过胜在身材好,看上去大气。
“你也很好。”
四个鸡腿都已经炖烂了,万金枝给三个孩子各夹了一个鸡腿,剩下的阿谁则是被她夹到了凌国栋的碗里。
作为妻主和母亲,她明显是不太合格了,这些日子忙着地里的活都没空上山打猎,几天没给家里添肉了,看孩子们饿的小脸都瘦了一圈。
万金枝拿着大刀啪啪啪利索地将鸡肉切成块,老一辈的都感觉野生的土鸡时候养的越长也就越滋补,特别是养了一年以上的鸡,固然鸡肉没有小鸡崽来的嫩,但是用来煲汤却最好不过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 以是在来的路上先把鸡脖子给折了。”
鸡肉的肉质细嫩,实在平淡点的做法对于它而言是最好的,过量的调味料反而轻易袒护它本身的香味。
两只鸡一顿吃了也不是那么靠谱,此中一只鸡剁下两条腿脖子上绑了条线临时吊屋顶上了,剩下的那只鸡也一样剁下两条腿,跟着此中小半只鸡放在了土灶上用瓦罐给炖着。
“你已经先把母鸡给杀了,恰好我煮了一锅的热水,从速放血把鸡毛给脱了吧。”凌国栋听到小闺女欢乐的声音从灶房出来,看到的就是拎着两只母鸡站在院子里的媳妇。
若说十年前最早来的那批知青,当时候还时不时有一个知青能找到门路回城的,这些年,回城目标越来越少,四五年都没见一个知青归去过,多数人都认定知青这辈子也就如许了,今后和他们普通都是土里刨食的,那些城里来的孩子读书识字,但是这些本领在乡村是最没用的,一个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抗的,那甚么本领养家,归正在村里,没有多少长辈情愿本身的儿子闺女娶或者嫁给那些知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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