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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妃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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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战与陆以沫(一)[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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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豪门的我,没有世家的保举底子不成能为官,就算当官将来的前程也有限,活着家的压抑下,我永久不成能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我从小所学并不比那些世家公子差,可我却没有世家公子该有的风流派头,我父亲老是让我向村里的孩子学习,让本身显得粗鄙不堪。

这不是前朝,我也不是凤离族的天子宠儿,我只是一个浅显乡野小子,能在军中安身一步步往上爬,已经比大多数人好很多了。

胜利的――用命,博到滔天的繁华!

我悄悄潜入叶将军的营帐,偷看到他的作战打算,然后我将叶将军的行迹泄漏给南陵晓得。

父亲教给我的东西很多,但他没有奉告我将来的路要如何走。他只奉告我,将来的路随我走,胜利了我就是凤离族的功臣,失利了……

参军是我最好的挑选,在疆场上要升官凭的是军功,固然总会被权贵后辈冒领军功,但是……

统统我熟谙的人中,都觉得我出身豪门,目不识丁,他们在我面前从不粉饰甚么,私秘的函件也让我经手,因为……

在疆场上,没有双手洁净的人,每一个双手都染满了血,只要多与少的题目,无疑我是多的那一类,只不过在人前我从闪现出来,不管何时我还是是阿谁,从山沟里走出来,空有一身技艺的傻小子。

我的父亲,他说他这平生只为成绩一个我,为了我的将来,为了凤离族的将来,他能够安然面对灭亡。

参军是我本身的挑选,也是我独一的挑选。

我获得了救援叶将军的机遇,而我也没有孤负叶家父子的等候。我单人一骑日行八百里赶到泥沙潭,孤身杀入千余人的包抄圈,将被困在内里的叶将军背出来了。

小时候我不明白,我恋慕书上所说的风骚气质,恋慕话本里的才子才子,直到厥后我才明白,实在粗鄙不堪没有甚么不好。

在他的安排下,活着分开了。

用命,博到滔天的繁华!

村庄被南陵人灭了后,我就开端过着半流亡半流浪的糊口,在我决计靠近下,我与边关的兵士们混熟了,在他们的帮忙下,我成了一名浅显兵士。

凤战,或者应当叫我凤离战。

那一战,从黑夜战到日出,又从日出战到日落。

凤战,一个千夫长,可本事倒是有目共睹物,不敢说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但却能在敌军中来去自如,如果说有人能突破包抄,救出叶将军非凤战莫属。

不能叫凤离战,起码要保存一点属于凤离族的东西,以是我叫凤战,将中间阿谁字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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