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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付君心:人生何处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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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也无风雨也无晴[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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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两个孩子,都长大了。

他点头苦笑:知不知又何妨?她若好,再好不过,她若不好,我甚么也做不了。

早晨,我们去酒馆喝酒。

紫霞吾儿:见字如见父,持扇之人便是你夫婿——父,莫求傲、字。

丫头已经不记得我了,红妆身后,莫求傲抹去了她的影象。她永久不会记起好久好久之前,有个小女孩儿扎着两个羊角辫,歪着头看着中间的白衣少年,说:丰哥哥,等我长大了你就做我的夫君好不好?……

我终究明白,为何莫求傲特地给我一把折扇作为信物,要我娶她的含义了——丫头的模样与红妆的确就是一小我!

我一向是将丫头当女儿对待的,或许因为,她是红妆的孩子。

见到面前这个小子如此自吹自擂,我不由淡笑——果然是无奸不商。

丫头只当是老九作为一个知心朋友对本身的一个心愿,就一口承诺下来。她不晓得,在南疆,在老九做买卖的这个镇子上,有一个传统民风——男人如果送了女子一块玉,而女子也欣然接管了,那么这就是定下了一门两厢甘心的婚事……

这把扇子,在丫头面前我一向放在最显眼的处所,却从没有让她看过,我晓得,她看以后又会引发一阵不小的风波,上面写的是——

接下来,再说说老九吧。

丫头在都城保养的那段时候里,我悄悄潜进独孤岳的王府里看望他几次,却都没与她相见。我不是决计要躲着丫头,而是,颠末此次大灾大难以后,丫头也该好好的过另一种糊口了,我不想以故交的身份去打搅到她。

在那边,我遇见了老九,当时,他掌管着一家玉石商行,运营着各式玉器。

繁华绕身,金银在手。老九是个实足的纨绔后辈,爱喝花酒、爱调戏陌家小娘子、爱去妓楼、爱看戏、爱听曲儿……

天不幸见,她命不该绝。

我以一种玩世不恭的地痞相与丫头相逢,奉告她:我是你夫君。

南疆的玉好,是真的。

老九见我是医者出身,忙不迭的聘请我去红叶山庄,说他的庄主师父得了咳症,已稀有年久治不愈。他的发起倒与我此番下山的目标分歧,因而我便顺水推舟,拿着他的先容信去了红叶山庄。

我将他所说的“最上乘的纯黑天然和田玉”掂在手心,漫不经心的问他:据我所知,本地不产天然的玄色和田玉,难不成老板您是从波斯引出去的外域贵品?

本来,他还是很懂莫丫头的——认定了一小我,眼里就不会再容下另一个,更不消说心了。

他高兴的笑:见了,我们在关外见了面,还在一起骑马牧羊了呢!几天以后就分开了。岳大哥说等他们玩够了就来这里找我们,我们就在这里糊口下去,哪儿都不去了……

多日不见,老九肥胖了很多,买卖倒是出奇的好——他已是南疆有头有脸的大老板了。

话越来越多,酒也喝的越来越快,终究,老九酩酊酣醉,他站起来,大笑着举起酒杯大喊:陈王当年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虐!——

叶知秋的咳症是当年玉泉宫遭难之时留下的——莫求傲临死前,一招‘游龙上升’击在了他的肺部。

……

我当时就想,为何当初莫求傲没一掌将他击死呢?

我爱的是苏红妆,而非莫紫霞。只是,如许与她胶葛稍稍满足了我一点点的虚荣,未曾有过的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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