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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以血还血(下)[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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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齐听完许炎的汇报,嘲笑道:“哼,建奴也会种庄稼?他们不是只懂掳掠吗?”

老墨尔迪勒大吃一惊,从速登上瞭望台极目远眺,公然看到西边来了一群马队,身上穿戴金盔金甲。他一眼就看出这必定不是正黄旗的马队。正黄骑的马队身穿淡黄色棉甲,而来的马队倒是金黄色盔甲。这该当是明军,并且还是极其烧包的明军,不然如何会拿黄金打盔甲呢?

陈国齐见建奴的乌龟壳已经炸开,大声号令道:“全军打击,杀光建奴,庇护汉人!”

陈国齐让躁动不安、跃跃欲试的工匠退到前面,号令锦衣卫上前。一排火铳畴昔,墙上的人头就不见了。院子里响起了哭爹喊娘的声音,不过大多是建奴的鸟语,锦衣卫底子听不懂。

他们久在行伍,列队整齐,倒还看得畴昔,就是他们手中的兵器,有点令人啼笑皆非。

一名挥动小榔头的木工道:“大人,建奴的确不会种庄稼。他们就像一群蝗虫,过境以后寸草不生。但建奴掳去很多汉人,逼他们种田。我曾经亲眼瞥见过一个白叟在种田时不过行动慢了一点。便被他们打得死去活来,前面更叫来恶狗,把白叟活活吃掉了。能够说,辽东的庄稼,每一粒麦芒上都沾着一滴汉人的鲜血……”

墨尔迪勒一家计议已定,连夜清算行李,足足装了有二十五马车——当然这是双轮马车,如果换上天启天子发明的四轮马车,五辆就充足了。除了带上金银金饰。他们大到铁锅、锄头,小到碗筷,全都带齐了。建奴人不事出产,这些东西底子造不出来。再加上这几年掳掠的买卖越来越不好做,不带齐东西,到盛京活得就艰巨喽。

声音很大,乃至传到了墨尔迪勒庄园的里屋。

这道号令一下,很多比较机警并且懂汉话的建奴也抱着头蹲下,诡计浑水摸鱼。

老墨尔迪勒的老婆一听,哭着抱怨起来:“都怨你,都怨你。好好的要从赫图阿拉搬到这鬼处所,好啦。现家百口都完了。”

老墨尔迪勒倒不是傻瓜,不然也不成能带领仆人劫夺大明。他见过明军的火铳,晓得火铳的射程不过五十步。明军既然能射仆人,那么仆人盲射也能射杀明军。老墨尔迪勒嘲笑道:“你要我的命。没那么轻易。”

他不晓得,锦衣卫的盔甲固然是金色,实在并不是用黄金打造的,不然掉了一顶帽盔,朱由诚岂不要哭死。并且金的质地非常软,底子扛不住弓箭的射击。以是锦衣卫的打扮固然与大汉将军近似,但实际上都被朱由诚偷工减料,把金子换成了金黄色的合金,固然看起来金光灿灿,但实际上却很便宜,并且坚毅程度远超钢铁。

工匠们见院子里已经没有正在抵当的建奴,冲进内院。

许炎见状,赶紧大喊:“内里的女人不能杀,我们另有效!”

不管盔甲是不是金子,能把建奴六万雄师打得崩溃的军队岂是墨尔迪勒仆人能抵当得了的?老墨尔迪勒本想逃窜,但一见明军是马队,并且速率还不慢,便大吼道:“关门,统统仆人上墙,大明军队不向我们进犯,任何人都不准向他们进犯!”

陈国齐已经听柳敬亭说过建奴的罪过,木工的话更是让他双目赤红。他大吼一声:“杀到墨……墨甚么家。鸡犬不留!”

小墨尔迪勒劝道:“阿玛、额娘别吵了,为今之计是从速清算好金银金饰,带上包衣主子,从速到盛京避一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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