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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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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少年没有贰言,得一个新名字有何不成?皇家无情,亲兄弟之间为了好笑的皇位勾心斗角并不奇特,乃至从小一贯交好的兄长也对他生出了防备之心,为了打扫本身前路的停滞,竟然会暴虐地向父皇谏言,以平水患为来由,将他奉上灭亡的祭台。

放下抱着的靠垫,朗坤起来活动了一下身子,暗叹魔族难当人难做。

“姓名很首要?莫非你们魔物都驰名有姓吗?”说着,扫了眼底下,眼底尽是讽刺,“我看不见得。”

如此一来,放弃畴昔的名字算甚么?重活一次,就该改名换姓。

那样毫无活力的处所,初级魔物靠相互吞噬来加强力量,力量越强越能够脱颖而出,乃至褪去丑恶的表面,化成面貌或俊美或妖艳的人形;而如同朗坤这般的初级魔物,他们的人形则与生俱来,但是这类天生的优胜并没能给朗坤带来太多满足感,相反,老是住在圣殿高处的他,有着凡人没法了解的孤单。

“尊主谈笑了,我但是纯血缘的魔族,要一小我类来当儿子,笑话。”

当年偶然中取用的两个字,在今后的光阴里,成了霍刑最好的回想之一――他无罪却获刑,这个刑,是朗坤给的,他甘之如饴。

想当年,霍刑在魔族住下以后,一开端的日子实在并不好过,诚如朗坤所言,魔族氛围中的血魔之气对人类的身材伤害极大,一天两天的还不见怪,十天半月下来,霍刑便时有咳血的症状,非常费事。

以是当看着这处景色的人类少年沉着地说要留下来时,朗坤感到不成置信。

但是他们谁都不会想到,他竟然大难不死,落入魔族化魔池中,又被魔族少主救起。

在爱情的樊笼里,任何深陷爱恋中的人都不会想要逃狱。

朗坤依言畴昔坐了,耐烦等了半晌,才听魔尊道:“我传闻,这些日子你收养了一小我类少年?如何,当儿子养?”

“对了,这么多天了,还不晓得你叫什名字。”朗坤想本身一届魔物都驰名有姓,少年是人类,又如何会是知名氏?

朗坤当时就再想把霍刑送回人界,只是还没行动,就被魔尊给呼唤去了。

“朗坤,过来坐。”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魔尊笑容温暖。

朗坤再次展开眼,冷酷的眼神扫视了一圈病房,过了好久才想起来本身在哪儿。

这一代魔尊不常露面,但是朗坤作为他的继任者,倒是常和他见面,印象中这位亦父亦兄亦师亦友的魔尊,是个有着精美端倪的标致男人,他眉眼颀长,常常像是眯着眼打盹的模样,实则比谁都看得清时势,人魔仙鬼四界,他看得比谁都透辟。

谢过魔尊,朗坤自去取书给霍刑。

朗坤对起名这件事非常用心,翻阅了很多圣殿中收藏的人类文籍,才给了人类少年起了个新名字:霍刑。

“我叫朗坤,是下一任魔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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