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年头真的不流行英雄救美[第2页/共2页]
孟凉只感觉眼角一抽,生硬着一张俊脸缓缓转头,看向本身身后。那边,正有一团粉红色不明物体,在瑟瑟颤栗。
孟凉很沉默,看着面前这群笑得前仰后合的地痞,像是在看一群死人。目光平平,没有情感,但却让磊哥刹时来了火气。
总之,他可不想一会儿,本身在这个鬼处所牵涉上一桩特大血案。
“妞,别跑了。”
“你,仿佛有些奇特那。”
磊哥此时已经痛昏畴昔,被人生生扯断手臂的疼痛,直接感化于他的大脑。难以承担。
豪杰救美?!!
“就你这小身板,还想要豪杰救美?明天出门食屎了吧,把脑回路都堵上了?”
“真他娘的让老子看不起。”
“不美意义,走错处所了。”
缙云市的夜晚向来不算承平,但这对于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来讲,明显并没有甚么影响。孟凉方才放学没多久,便朝着黉舍边本身常去的CD店走,筹算去看看有没有甚么最新的盘出来。
拢了拢身上的书包背带,孟凉加快了步子,想要尽快从这鬼处所分开。他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也不感觉本身需求管,这些所谓的需求群众的“好帮手”来束缚的闲事。
孟凉的神采完整冷下来,左手方才抬起,就闻声耳边骨头断裂的脆响。一团粉色从面前飘过,带起一蓬血花。
悄无声气的巷弄里,弥散开来的血腥气,让他的感官极度敏感。玄色的眼瞳中,一抹艳色流转,周身气味压抑了再压抑,才终究安静下来。
孟凉眼神更加阴暗了几分,挣了挣身子,转头看向墙角:“你不脱手么?”
“小子,你当这处所是菜市场么?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
我干你个贼老天……
暗中的巷道里,固然并不常常有人颠末,但也不至于完整了无火食。以是孟凉的快步颠末,并没有引发巷道里那一群人的重视。
只不过,此时,那栗色卷发上感染的较着血迹,让这本应看起来极其敬爱的背影,多了一份诡异的血腥。
他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类小白脸,满脸的自命不凡,却没点才气还来豪杰救美,被废了都是该死。
“快,快逃。快逃啊。”
沉寂。
“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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