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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章 红蛊虫蛮汉子 两虫斗被袭击[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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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将近触到红蛊虫的刹时――

锦华昂首与红蛊虫相对,退身半步,将手电筒横打照向了红蛊虫,谁料红蛊虫竟对亮光犹为敏感,光柱才方才罩去,便极其敏捷地逃开了。

男人极其对劲的看着两虫争斗中占尽上风的金蚕,巴掌拍的啪啪响,他掌声刚落,金蚕便以诡异的姿式,像钻头一样刺向了红蛊虫。

男人见她不答话,觉得她理亏惭愧,脸上活脱出傲慢的神情,道:“既然,你来了这里,就来喂我的虫子吧。”

高宽脸皮狰狞,神采更是乌黑,法度越来越慢,乃至跑着跑着脚下踉跄几步几欲跌倒,而麦克的那只毛手将近够到他的肩膀。

手感会是如何的顺滑,心想着,恍忽中,手指已然探去。

金蚕好似威风凛冽的大将军,个头虽不比红蛊虫,性子却凶悍到了顶点,男性命令后,金蚕马上一个猛子跃起,直冲红蛊虫撕咬而去!

但是,男人的笑声却由红蛊虫的反攻戛但是止,他两只眼睛顿时大睁,瞪得赛如铜铃,瞅紧了金蚕骂道:“你这小崽子真不经夸,敢输喽,老子拿你当下酒菜!”

好霸道的男人!锦华忍不住将其重新到尾扫视了一通。

斗得一阵,只见金蚕猛地一退,摆头尖啸,竟震得红虫一歪,随后它又顺势扑起,将红蛊虫紧紧按在身下。

ps:保举一本好书,是水煮江山的《门阀风骚》,很高雅,苏华比来更喜好老舍多一点,冯骥才的书也都雅。保举老舍的《销魂枪》看了十来遍,喜好的要命。

男人不看人,闷哼了一声,快步走来,待到跟前,直接撞开人,并顺手弹了一动手上的金蚕,轻喝:“去!”

在那男人看向的方位上,高宽正在疾走,他跑得已经将近脱力,但那洋鬼子麦克却始终在他前面追逐着,麦克已经打光了枪子,高宽肩膀中了一枪,疼得他恨不得把将麦克八辈祖坟铲了。

一阵冷风俄然吹来,锦华一个颤抖抬开端,顿时起了一身的汗。

“你!你这是甚么意义!”锦华敏捷侧开身子,金蚕扑了空,只见男人走上来,淡淡的看了一眼锦华,捏住了金蚕,将其支出了罐中。

此人一身腱子肉,腰杆儿挺得笔挺,利落中带着一股子蛮劲儿,像豹子。但凭着第一印象,若不是他手上熟谙的金蚕,没准儿的人,会觉得这男人是跑江湖的练家子。

男人见此,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两只葵扇大的手掌跟敲锣似得拍了起来,咧着笑的厚嘴唇上写满对劲,他大笑道:“好!小金真是好样的!阿爹没白疼你!”

一个身穿苗人服饰的男人,手上拖着一只金蚕,举着火把,站在她身后不远处,直勾勾的盯着她,眼神非常阴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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