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婚礼[第1页/共3页]
一个小时后,余周遭上楼,仿佛急着赶来,他有点气喘。瞥见门口迎客的主家,余周遭笑着取出红包,递给李徒弟说道:“恭喜恭喜!老李,你的任务终究完成啦!”
刘姨皱眉说道:“余周遭,这么好的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糟糕,他不晓得有多么懂规矩,对谁都笑眯眯的,我们喜好得不得了呢。”
“要用电话吗,我这里有个好东西,拿去用吧!”秦老板从皮包里摸出一个玄色匣子。
老街的婚礼,很少去旅店,主家会提早请好厨师。厨师平常都是在酒楼事情,或是运营饭店当小老板,主家找的都是这些人,有过办红白丧事经历的厨师;也有那种专门接红白丧事的厨师,当然那得是技术特别好,总有买卖找上门来。因为这类筵席简朴便利,节流了大笔的园地费和办事费,菜式的分量天然上去了,饭食就很丰厚。
白叟又问道:“我在街上没见过你呀。”
一桌街坊,二十人的大席面,余周遭都向余言逊一一先容。
“欸?这么快就长大啦!?”白叟惊奇地张嘴,都能够看到白叟嘴里缺了几颗牙。
李徒弟一手接过红包,一手握住余周遭的手,用力地晃了晃,说:“哎呦,老余,你如何才来呀,我还觉得你明天不来了,可等你半天啦!”
秦老板笑道:“老余,你没来的时候小伙子都熟谙过啦!”“哦(余周遭点点头),那他有没有说错话啊?”余周遭说到这里,用心峻厉起来,实际上是在担忧本身的孩子不谨慎说错话,特地这么说,给孩子摆脱。
年青人也情愿帮手,吵嘴又不是不晓得,并且真的也没甚么好忙的,也就搬桌子搬椅子、铺台面放碗筷,碰到重一点的就十几小我一起抬,也热烈高兴。
婚礼,余言逊把酒搬上饭店二楼,就找个处所坐了下来。园地和办事员都安排好了,没甚么可忙的,就找个处所随便坐下来,等父亲过来。
城外异兽横行,城与城之间很难交换,除非是地理学家,不然浅显人对其他都会底子不感兴趣;这些街坊们所晓得的,也就比来的两个都会另有一个多数会——鹿城、叶城和密林郡。
余言逊点点头。
余周遭哈哈大笑道:“变了变了!小时候的黄毛丫头,终究长成了大女人,真是让人欢畅啊!新郎也一表人才,叔叔在这里要祝你们百年好合!”
这类老街酒菜,多随性,多实在。当人手不敷的时候,长辈们会把一起来的年青人推出来,给主家帮手,一向以来都是如许;既能够让年青人相互交换,也能够让大师看看自家的孩子的才气,并且落得个好话头。
“他没来吗?”余周遭奇特时,刘姨的女儿秀秀用稚嫩的声音在中间说道:“叔叔,小哥哥他是没有来。”余周遭笑道:“哦,那就感谢小秀秀奉告叔叔啦!”他问中间的余言逊:“你弟弟早上跑出去还没返来?”余言逊点点头,起家说道:“没有,我去打个电话问问妈。”
李徒弟笑道:“哈哈哈,感谢、感谢!”转头对女后代婿说道:“来,我给你们先容一下,这位是地门庚路的余大老板,快叫叔叔!”
“对了,如何没见你们家的余奎吾,他干甚么去了?”刘姨俄然说道。
“不对呀,余周遭的儿子不是个小孩子吗?”又有街坊问了。
余周遭叹道:“估计又跑哪儿去玩了,但愿不要惹事就好。”
“我是做木工的,哪儿起屋子往哪儿跑,感受还不如在家里挣钱舒畅,就返来了。”
“白叟家你去过哪儿?”余言逊猎奇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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