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野蜂蜜烤兔子[第1页/共3页]
我把目光投向狐爷腰间的那面铜锣:“狐爷,方才你就是用这面铜锣赶走河童的?”
这一起没有停歇,一向行走到中午,我的脚板生疼,感受脚底都像要磨破了似的,仿佛有针鄙人面扎,一抽一抽的疼。
不一会儿,兔子大要收回滋滋声响,野蜂蜜渐渐融入兔肉内里,披收回一股独特的香味,令人垂涎三尺,我和文殊骨碌碌地盯着那只兔子,一个劲地吞咽口水。
狐爷笑了笑:“哟,小子,带着这么标致的女朋友跑这荒郊野岭来,不安美意呐!”
说来也怪,脾气残暴的野蜂仿佛非常害怕野草冒出的浓烟,在浓烟里慌乱地飞来飞去。不过半晌,就被浓烟给熏死了,扑簌簌的往下掉,就像下雨一样。剩下的一些野蜂也不敢持续待在蜂巢内里,一股脑儿全都飞了出去,只留下满地的野蜂尸身和一个空空的蜂巢。
狐爷放下背筐和猎枪:“屋子里有些乱,随便坐吧!”
狐爷点点头,将旱烟杆斜插在腰间:“在我们这里,进山的老猎人凡是都会带上两样东西!一把猎枪,天然是用来对于野兽的,另有一面铜锣,是专门用来对于老林子里的邪乎玩意儿!这面铜锣是猎人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平时都放在山神庙里供奉着,每月的第一天用大红公鸡血浸泡,专克凶煞邪门之物。不管是在林子里碰上鬼打墙,还是在山溪里碰上河童,只要用这铜锣悄悄一敲,统统凶煞东西都会主动退去!”
不过我发明,不管我们如何走,我们都能模糊闻声潺潺活动的溪水声。
放眼望去,四周密林深深,满是连缀起伏的原始丛林,灌木丛里不时传出虫鸣鸟叫之声,给老林子平增了一份诡异的氛围。
“十三,在想甚么呢?快出去!”文殊站在院门口冲我招手。
“狐爷!”我给文殊讲起方才关于河童的事情,文殊听得一愣一愣的:“甚么?!溪里有邪门东西?你可真够背运的,幸亏我没有碰上!”
我问狐爷的老伴儿呢,狐爷苦笑着摇了点头:“已经打了一辈子光棍喽!山里日子苦,内里的女孩想出去,内里的女孩不肯意出去。呵呵,一小我也挺好,自在安闲,一人吃饱百口不饿啊!”
这是村落边上的一座农家小院,比拟较其他院落,这座院子显得要瘠薄很多。三间泥胚房,呈品字形摆布,一圈木栅栏围成一道篱笆墙,屋子上面堆着一些枯枝垛子,用来烧柴火的。这是狐爷的家,这个六七十岁的老猎人单独居住。
这里阵势偏僻,村庄也不大,零散的二三十户人家,散落在乡野之间。
狐爷取下猎枪握在手里,冲我们扬了扬下巴:“走吧,跟我下山,你们运气好,明天碰上了我,要不然你们别想走出这迷魂林!”
狐爷奉告我们,在老山内里,能够操纵山溪来指引门路。因为水往低处流,溪水毕竟会流出山峦,流到山下的河道当中。以是在辩白不出方向的时候,最好操纵山溪作为参照物,只要跟着山溪一起走下去,必然能够找到前程。
狐爷顺着树干滑下来,用猎刀劈开蜂巢,内里流淌出淡黄色的蜂蜜,亮晶晶的,披发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狐爷固然脸上挂着笑,但我能听得出他话语中的哀思和无法。
“狐爷,这东西能吃吗?”我问。
文殊来到近前,瞥见狐爷,猎奇地问我:“这位是……”
也幸亏了这面铜锣,要不然我已经在阎王殿前报到了。
狐爷往前走了两步,转头叮咛道:“跟紧点,别跟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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