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夜雨的番外1[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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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儿在一起玩耍着玩耍着。
秉着这个信心,我徒手杀死了那十条性命,这是我第一次杀人,可骇吗?不!
内里能够闻到猛兽呼啸声,老虎的呼啸声,还能够看到一些毒蛇攀沿过的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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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如春的鬼谷里,种满药草的圃园里充满着药香!
我用了三个月的时候养好了身材,而更古迹的是,我的胳膊被接好了,腿也能完整走路了,不得不说小孩子的规复是很好的!再上阿谁男人的奇特密药,更是使我走路时没有一点残疾的迹象。
我出来的时候,发丝混乱不堪,脸上看不出来任何的神采,眼中浮泛,浑身的血,浑身的伤,浑身的碎布,浑身的红色泥土,那是血染的。肋骨断了好几根,胳膊被猛兽咬断了,左腿也被撕扯下一块好大的皮,右腿是完整断掉了,脚踝肿得堪比木棍还要粗,我想我这一辈子完了。
我看着面前可骇地密林,内里即便是白日,也很难见到阳光,而我才七岁,我……能活着出来吗?
我只看获得满目标血红,满目标红色,耳边不竭的嘶吼惨叫,骨头断裂的声音,鲜血喷溅的声音,低声哀号的声音,声声不竭,但是我仿佛听不到,也不肯听到,因为在这个残暴的时候,只要活着才是硬事理,也只要拳头才是硬事理,也只要运气本身把握。
终究在七天后,我从那座密林里出来了。
没错,阿谁穿戴玄色衣服的小男孩儿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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