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马中的贵族[第2页/共2页]
这一起上,高西也健忘了方才被“割肉”的痛苦,看着汽车窗外碧蓝的天空、碧绿的大地,再共同上远处泛着红色的大山,真是一幅绝佳的风景画啊。
接下来的时候里,特蕾西还是仔细心细地停止马匹的遴选,并且是非常详确,牵涉到一些不太轻易判定环境的马匹,更是让牧场主帮手让马儿去共同跑动和跳动,借着如许的行动来停止阐发。
固然内心头不太情愿承认,但蒙大拿州的环境真的比他的故乡好多了,他故乡那边,汽车停在内里不到一天,绝对是灰尘充满了,但是这边,就算是把车停个三天三夜,也不会那么脏的。
特蕾西吃了一惊,将车停在了路边,拿出随身带着的望远镜察看了一下道:“竟然是它?是亚瑟!”
不,精确来讲,应当是从八百匹里头选出了十七匹,这可算是真正的精挑细选了。不过这十七匹马遵循高西的说法,就是色彩太浅显了,都是栗色的,这也是夸特马根基的色彩特性,这**大多都是单色的,并且根基上都是栗色,只要很少的一部分会呈现一些白毛,但纯白如雪的还真没见过,最都雅的一匹马闪现出金黄色,然后马鬃是乌黑的,这也算是独一一匹被高西以为长得比较标致的马儿了。
但是高西还是有点不甘心啊。
“行,你这么说,就照你的办。”高西点了点头道。
“如许吧,如果你真想选如许的马,待会儿去带你去一个朋友家里,阿谁朋友开的是家庭牧场,只要几十英亩地,不过他养的马就很特别,全数是表面非常俊美的,还曾经插手过跑马选美大赛,得过奖呢。”在特蕾西看来,高西只是想要买几匹那样的马玩玩吧,毕竟有钱人嘛,又不是常常要去插手甚么比赛,喜好把马儿当宠物一样养着也没甚么错,归正就三匹罢了,未几。
“好,何止是好啊,它是弗里斯兰马和安达卢西亚马的杂交种类,并且是两匹纯血的弗里斯兰和安达卢西亚!你晓得这意味着甚么吗?意味着它天生就是贵胄!”
最后折腾了足足有三四个小时的时候,中间还吃了点东西,喝了口水,不过连同歇息,也就破钞了不到半个小时,其他时候都是在选马,最后好歹是从一百匹马内里挑出了十七匹来。
“这匹马真有那么好吗?”高西问道。
那边应当是一片“无主”之地,如果非要找个仆人的话,应当是蒙大拿州当局,那边不是牧场,而是一个天然庇护区,内里有很多的野活泼物,连接着黄石公园以及黄石河,是一处驰名的旅游胜地。
因为代价是之前筹议好的,以是这笔买卖停止得也非常顺利,当然,如果高西不掏钱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当然,他在乎的不是那片天然庇护区,而是才气够内里疾走出来的一匹骏马!
“野马?”高西叫了起来。
就在高西沉浸于窗外的美景以及车上那美好的西部牛仔音乐的时候,俄然间一道身影呈现在了不远处的草地之上。
“亚瑟?如何还驰名字,这马有仆人的吗?”高西惊奇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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