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古惑仔”日常[第1页/共3页]
“得,你还是别提了。”
另一件让钟剑挂念的事,就是警方关于细仔的死迟迟没有成果,细仔一家三口都死了,钟剑要到的那份人为不晓得交给谁,细仔的母亲归天三四年了,家里只要父亲,mm和他本人,连个收尸的亲戚都没有,屋子是租的,现在一家三口的尸身还放在警局的停尸房。
每天如一日,周而复始,三点一线,糊口古板而规律。
在香港,干这行的远不止大飞这一家公司,传闻目前发卖最火爆的是洪兴社的肥佬。
天蒙蒙亮,钟剑便醒了。
这时候钟剑就必须辩白哪些是同业,哪些是读者,哪些是二五仔,因为他脑筋矫捷,察看力强,目前在他手上还没有出过事。
钟剑冷静的走了畴昔,帮手一起将成捆的杂志搬到小面包车的后车厢内。
鬣狗正在装车,看模样已经来了有些时候了,阿鬼却没有看到人影。
醒来后,钟剑板滞的看着班驳的房间顶,确认本身还是在古惑仔的天下,各种滋味都涌上心头,失落、彷徨、无助,另有惊骇,不过这些情感只在钟剑心头缠绕了几秒钟的时候,他很快便抽离了出来,一个挺身从床上蹦了起来。
相处了几天,钟剑已经将他们的脾气大抵有了些体味和评价,还不坏,起码没有设想中那么糟糕。
鬣狗放动手里东西,站了过来,一脸恶相的盯着张迎春,大有一言分歧就开打的气势。
阿鬼嘴甜,心眼活,见人说人话见鬼说大话,但这小我好逸恶劳,整天就想着偷懒,碰到甚么伤害跑得最快的就是他。
以是送杂志到报亭的时候常常会碰到本身同业,直到那一刻场面会俄然变得严峻起来,有几分古惑仔的氛围,他们相互会仇视,打单,漫骂,拿着刀棍耀武扬威,却很少脱手。
他悄悄的站立者,任由汗水流淌,心中意念轻动,右手多了一把玄色砍刀,刀身在手掌之间快速转动了几圈,变幻出一个标致的玄色莲花印迹,看似随便,这一招他练了好久,不是为耍帅,只是为了熟谙握刀的感受。
也不晓得那一夜是不是本身做的过分了,钟剑每天接到的任务比其他小弟都来得沉重,他却没有任何牢骚,沉默的像一只倔强的驴一样,干好每一天的事情,平安然安的出门,平安然安的回家。
现在他每天要做的事就是每天开着小面包车,把杂志和书送到各个报刊亭和路边摊老板手中,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到公司报导,随时候命,直到很晚才气回家,更像是一个浅显的底层送报小哥。
几个简朴的热身活动后,钟剑在地板上做起伏地挺身和深蹲压腿,没有特地去计算本身到底对峙了几个,节拍时快时慢,做累了就换一项活动,几次对峙了几组,直到健旺的身材充满细精密密的汗水才停了下来。
现在他成了大飞部下的“古惑仔”,但古惑仔的糊口并没有本身设想中那样萧洒暴力,不是整天砍砍杀杀,也不是四周收庇护费和要债,更不是夜夜歌乐,招摇过市。
只是没想到钟剑作为新人敢这么放肆,心中多有些不爽。
中间抽烟的老司机边叔阴阳怪气道:“新人这么吊?让你做就乖乖去做,罗嗦甚么?”
张迎春有些心虚,不过他也没体例,他全场各位大哥问了一个遍了,没有一个承诺的,只能硬着头皮道:“明天阿威告假了,西贡那边的货没人情愿去,大钟啊,我当你是兄弟,你就帮帮老哥这一次吧。”
张迎春走了过来,在旁看了一会,对劲道:“大钟,这里的事情还风俗吧?”
请收藏本站:m.kuxs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