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1页/共4页]
师父,这真不是做菜,这但是人呐,搞砸了是要出性命的……
待统统忙完,兰珠又端了一碟她亲手做的糕点,花吟捻了一块在手里,只感觉兰珠做的糕点与市道上卖的比拟,不知要精美多少倍,特别每块糕点上还经心的做了斑纹,也不怕费心吃力。
到底是事情办成了还是没办成啊?
怪老头咳嗽了声,“他们一个是专攻外伤的,一个是专攻毒药。当然,你大师兄因为不思进取,已经被我逐出师门了,你如果想专攻外伤,我也能够教你,只不过我现在老眼昏花,手也喜好抖,比不得年青时候教的好。”
花吟说:“孙大叔,你看这翠绿虽说是您的侄女,可她毕竟和我从小一处长大,都是有豪情的,一时就这么叫她说走就走了,她必定是难以接管。您这来接她是骨肉团聚天大的功德,如果闹的哭天喊地就不好了。如许吧,要不你们先在我家中安息两天,待我们劝劝她,让她想通了,欢欢乐喜的和你们走,岂不更好?”
最后乌丸猛才看到了孙刚正寄来的信,信中他详细描述了翠绿在花府的近况,言明花家一大师子都是好人,在幺姑郡名声很好,又说翠绿蜜斯执意不肯走,他们劝了一上午,她就哭了一上午。并重点提到了,翠绿蜜斯仿佛对花家三郎的豪情不普通(咳咳,毕竟这俩还是小孩子啊,也就是猜想罢了,大师不要想不调和的啊,打住!打住!)
花吟手一颤,“我来他会死的……”
“……”
乌丸猛正奇特,又抽了第二封,十来行清秀端方的小字,言辞恳请的表达了但愿留下翠绿的志愿,并且委宛的表示了――你孙先生如果不美意义让翠绿住我们家白吃白喝,那就每年送点钱过来吧,(当然,这一点表达的是很含蓄,很含蓄的……你信?!就连乌丸猛这个大老粗都看出来了,你说有多含蓄!)(花吟:废话!这信就是要写给肌肉男看的,不直白点他能看懂吗?)
两今后乌丸猛便接到了一封鼓囊囊的函件,一封写着:我不走!我不走!我不走!我要一辈子待在花府和你在一起!
当晚,花吟便喊了福分到跟前,让他将一封信送到那孙氏伉俪所住的堆栈。
云裳融入都城贵女圈融的艰巨,却有花吟这个还在山洼子里待着的巴巴的来奉迎她,云裳的自负心多少均衡了点。可她和花吟打小就熟谙,在她内心花吟那坏肠子弯弯绕绕的就跟那幺姑郡的山路普通――九曲回肠。
转念一想,难不成是乌丸猛终究决定还是将翠绿接走了?
成果这类非常荡气回肠又自惭形秽的表情也就持续了半个夜晚加一个白日,次日入夜待怪老头复苏过来,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瞬息间就让他在花吟心底光芒万丈的伟岸形象完整崩坏。
可巧了,花吟病中被花二郎误寄的那封信到了云裳手里后,次日她便伴同母亲去给一个官太太贺寿。前一夜她因为气闷花吟满嘴胡言,彻夜没睡结壮,骂了她一夜的疯子、坏东西,成果第二日就有些晕晕乎乎。因为人多,一不留意和娘亲走散了,弯弯绕绕便进了一处院子,俄然听到有男人的声音,云裳从速往假山后一躲,岂料又听人大喊,“半山!宁半山!你等等我!”
云裳镇静间昂首,就见一少年正一脸错愕的看着她。
岂料篮筐还未卸下,就见翠绿也不知从哪个方向跑来的,一头栽进了花吟的怀里。
花吟满脸浑身的泥灰,身后背的篮筐满满的草药,手中还提着小铲子,福分上前就来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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