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酒馆后巷[第3页/共3页]
戈登伸手摩挲着下巴,面带嘲笑:“干脆直接挑了手筋吧,给他好好的长长记性。”
“不过已经差未几了,这两天被我杀掉了白狼佣兵有十几个了,这如果都能够忍得住,我也是无话可说。”罗纳德弯下腰,用手中的匕首横在戈登的脖子上。
“哦,我差点忘了……酒馆内里不让动兵器……”酒鬼猛地一拍脑袋,暴露不屑的神采看着戈登:“来呀……来杀了我呀……”
一群佣兵堆积在一起喝酒,一旦有人喝醉以后,打斗打斗甚么的实在是家常便饭,哪家酒馆如果一个月没有十几场架打,那就申明这个酒馆的酒不敷纯,买卖也不敷红火。
一个喝的醉醺醺的酒鬼罢了,只要有酒喝就好,哪怕他现在给的是一个金币,明天酒醒以后也不会记得的。
“这两小我头,要丢到甚么处所去呢?”
白狼佣兵面带嘲笑,从腰后拔出一把匕首,朝着地上爬着的酒鬼走去。
“谁晓得呢,不过团长已经返来了,团长白银阶的气力足以碾压统统敌手,不消担忧的……很快……很快便能够处理了。”
如此,又将另一个咽喉被钢针刺穿的家伙的人头也割了下来,撕下一块衣服将人头包裹住。
戈登咬牙切齿的看着他,不过酒馆内打斗不准动用兵器,这是佣兵圈子里不成文的端方了。因为大师来这里都是为了喝酒,而男人喝了酒不免就会轻易打动。
只要不在酒馆内动兵器,其他的事情才和他们无关呢。至于阿谁酒鬼被拖出去以后是打个半死,还是完整打死,和他们有干系吗?
戈登视野扫过四周,发明酒馆内的其他佣兵此时都用非常不和睦的目光盯着他,他的内心顿时虚了一下。
“戈登,你说团长他们要甚么时候才气抓住阿谁家伙?”一个白狼用兵端着一杯朗姆酒小口的喝着。
酒鬼愣了一下,睁沉迷蒙的眼神看了一圈,然后咧嘴一笑,吐着酒气朝着角落那边走去。
“妈的,那家伙莫非是暗影公会的吗?”
“从速滚蛋,别再我表情不好的时候招惹我。”名叫戈登的白狼佣兵伸手推了一把酒鬼的胸口,早已经脚步不稳,胸口被这么一推,整小我直接抬头倒在了地上。
而用不了多久,这些人的人头就会莫名其妙的呈现在了各个角落,被白狼佣兵团的人发明。
地上的酒鬼俄然跳了起来,朝着戈登飞扑过来,半途中一把夺过尸身紧握的那把匕首,朝着戈登的咽喉猛地划过了过来。
酒鬼一把拉过椅子,整小我便坐了上去。
戈登和他的火伴闻言,神采猛地变成乌青,神采愤怒极了:“你个该死的杂种,真该把你的嘴用线给你缝起来。”
而为了制止一群人酒后发癫,导致不测灭亡,但凡是佣兵的酒馆内,打斗从不准用兵器,垂垂地也就成为了佣兵界的一条铁律。
动了动脸部的肌肉,手指触摸着人皮面具上的刀疤陈迹,触感实在,栩栩如生。
现在的格雷戈里,能够说是风声鹤唳,在看似安静的大要下,倒是波澜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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