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白将军[第1页/共2页]
“小兰拿两把大葵扇过来!”
毕竟在这晋王府内,官衔最大的不是晋王沈万军,而是这位晋王的小儿子——沈凉。
也不可。
而另一边的褚食乐,实在也没有大要上揭示出来的那么稳操胜券。
看着地上的四莳花汁颜料,褚食乐这下总算回过味儿来了。
“凉哥儿,那白将军展翅约莫丈许,体格跟鸡完整沾不上半枚铜钱的干系,并且古往今来那么多年,也没见过谁家斗鸡是白毛的啊!”
“不是凉哥儿,你这是在考我呢还是逗我呢?一只斗鸡最多也就是活个十二三年,我咋不晓得你家另有一只跟你年事差未几大的白毛鸡?并且斗鸡里也没传闻过有白毛鸡的种类啊!”
这便是楚七自以为充足聪明的一点,不然也不至于提早两月就暗里暗通蜀王,让蜀王在斗鸡发源地——蜀州川城,来搜索这么一只“百胜神鸡”了。
“白毛鸡?啥白毛鸡?”
他的笑容中多出几分狡猾,阴嗖嗖的冲褚食乐挑挑眉头道:
说完,沈凉回过甚来冲楚七挥手道:
世人虽不知晋王府究竟坐拥多少财产。
纵观全部蒙王朝开朝七百余年,所现金顶白鹰的数量也超不过十指之数。
“我等此行,本不就是有事要与沈公子相商吗?”
而想要完成这项任务——
此“鸟”金顶白羽,类名金顶白鹰,乃是蒙王朝天子百姓们公认的护国神鸟。
小梅清秀,小兰体香,小竹豪气,小菊丰腴。
在这晋州,没有任何人能在晋王眼皮底下对晋王府不敬。
“跟我一个年龄那只。”
描述这一观点非常简朴,就四个字。
“来吃货,咱先填饱肚子再完工。”
而自小被晋王府养大,被沈凉当作肩宠的这只,则是其父晋王当年率军北上,打服蒙王朝后,蒙王朝天子为保性命,送与晋王府的诸多珍宝之一。
他直奔独属本身的府院,一进门就号召道:
承诺之事,必须做到。
因为沈凉刚才说的话里有一条没错。
而凡是从帝都出身的人,也不免都被恨乌及乌了。
沈凉不说他不会让楚七做的那件事还好,听他这么一说,并且自家主子还承诺了,这一下可把杨凡给吓坏了。
可基于这一前提,万一本身这边由蜀王亲身遴选供奉的蜀川斗鸡真就败了,那自家主子不就得堕入极其被动的局面了吗?
利诱?
“小梅帮我筹办白、红、紫、黄四莳花汁颜料!”
白将军是沈家军的一员,但却不是一小我,而是一只“鸟”。
“你忘了,咱不是另有一只正宗的白毛鸡么?”
那么既然威胁利诱走不通,天然也就只能搞点歪门正道了。
是,临时就算沈凉能信守承诺,不会让主子脱光衣服在大街上疾走。
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善于艺技,她们都只比沈凉大几岁,既是幼时玩伴,也是筹划沈凉平常起居的四大院内丫环。
说着褚食乐就把沈凉拉到一旁。
沈凉胸有成竹的一笑。
“我俩回王府取鸡,你俩如果感觉内里太晒,能够先去百花楼找俩女人喝顿小酒,但是记着别把账算我头上,到时候我可不认。”
点到即止。
楚七晓得本身这位从小跟到大的伴读是个聪明人,哪怕并非绝顶聪明,也属于一点就透的那种。
“白将军?!”
眼看主子眼神果断,杨凡心凉一半的同时,只能沉默许命,做好了过后回朝会被砍头的筹办。
褚食乐瞪大双眼,明显他是晓得“白将军”的。
快被褚食乐“蠢”疯的沈凉一把揪起丫耳朵。
看着杨凡孔殷担忧的模样,楚七浅笑点头道:
毕竟自家主子那但是真龙候选人之一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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