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美味(求推荐票!)[第2页/共2页]
秦细雨也是馋了,跟着大口大口吃起来。白面馒头真好吃啊,肉真香啊。
另有秦细雨,看着她冻的皴裂的小手,玄色棉衣洗的发白,内心忍不住难受。
晚餐前,秦细雨剪好了五十对窗花,因为剪刀用的不是很顺手,在食指靠近虎口位置硬生生磨出个大血泡。
四人到了营部,恰好是午餐时候,罗湛怕他们在食堂不美意义用饭,就让通信员把饭菜打到他宿舍来,说是宿舍也是他的办公室。一张单人床,上面放着叠成豆腐块的被子。一张办公桌,四把椅子,一个木头柜子。显得空荡荡的,没有温度。
罗湛找出大头鞋,想了想,又找出一件上军校时的皮大衣。上军校的皮大衣内里是用羊毛羊绒做添补物。到了边陲这边,气候实在太冷,皮大衣内里都是贴着整张羊羔皮的,和缓又抗风。
罗湛看着秦细雨伸出的右手食指处的血泡,另有小拇指因为有冻疮,肿的竟然比大拇指都粗,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全都留着你穿,明天你们再去,别忘了给小霞和细雨扯身新衣服,你妈拿到你婶子家,用缝纫机做也快,过年你们就都有新衣服穿了。”秦振华这几天一向锁着的眉头也伸展了。
秦细雨瞥见一把一毛两毛,最大面值五毛的零钱,眼睛也亮了起来,仿佛秦小霞这么一甩,氛围里都披发着钱的香味。
秦朗乐的嘴都合不拢了,这过年一身设备都有了。
到大门口,罗湛又取出二十块给秦细雨,秦细雨不要,想着拿了那么大一包东西,中午又吃那么多肉,如何还美意义再要钱呢。
罗湛看着低头剪纸的秦细雨,垂着小小的脑袋,绑了个马尾辫,暴露两个白生生的耳朵尖,面前又闪过当年倒在血泊里的阿谁孩子,眼神不由阴暗起来。
看着穿着有些褴褛的兄妹三人,秦朗的面子袖口的棉花都要出来了,脚上的棉鞋较着小了,前面大拇脚指都顶出个洞。
罗湛向来不以为本身是一个富有怜悯心的人,乃至更多时候,他是凉薄的,却因为这个秦细雨破了例。
“好啊。”秦细雨咧着嘴高兴的承诺,只要给钱就好,那样爸妈就不消为了钱忧愁了。
罗湛用不容回绝的口气说道:“快拿着吧,明天记得过来写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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