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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鬼王是个忠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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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请支持[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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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了离世镜,他又带她去看循环井。

大抵对江临子抱有好感,是他第一次讲尘寰的趣事与她听的时候。她自落生便与鸣幽在冥都,肩上担侧重担,却从未像一个少女一样被人哄过、疼过。忽地有小我情愿与她谈天说地,情愿送她些小女子喜好的物什,她那颗心天然也就跟着跑了。

全部冥都,未有一小我熟谙她。九百年来,他单独一人守着这段旧事,怕是过得比任何人都要辛苦吧。

在青涛,凡人主阳,灵鬼主阴。凡人死了变作鬼,灵魂浪荡至癸雨榭,入循环再世为人。生生世世,循环不尽,灵魂之力完整干枯方至绝顶。初时的青涛,阴阳均衡,统统都井然有序。

这答案明显出乎鸣幽的预感。他蹙起了眉头:“那么那本书的结局是甚么呢?不好的吗?”

“我当然不会活力了。”方未晚耸肩:“如果能弄来的话,那就弄两个,你一个我一个,省的哪天你飘走了我找不见你。九百年啊,如果是我等你,我真要崩溃了。”

好似统统都那样理所当然。

而对于她,他更是但愿她能够毫无承担,毫无压力地在冥都住下,不去想那些天下大事,因此也未将那些过往讲来烦她。

承影一起跟在二人身后庇护,让她很有种带领观察的威风感。

接下来,从这里到循环井,这么长的一段路,鬼王大人脸上的两坨红晕仿佛就沁进了皮肉里,再也消不下去了。

她背动手仰开端,小声摸索道:“那么九百年前,凝绝和江临子,他们……是真的吗?”

固然那日体内的某种东西俄然发作,杀尽了几近一城的恶鬼,她已有了如许的猜想。但听这名字由鸣幽亲口说出,她还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惊。

鬼王凝绝。

方未晚看书的时候,就感觉女配角的金手指,开得实在有点大。

她晓得,他对她好。

只是在江临子心中,好似这天下百姓、门派兴衰始终重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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