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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鬼生子的我,成了村中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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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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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那了?”叶轩还记得陈佩玲说过叶枫去做功德,积功德,想循环转世。

雨不是很大,就像芭茅絮,纷繁扬扬,湿了衣服,头发、叶轩瞥见妈妈,呆呆的站着,在他手里捏了那把锋利的刀。刀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哐啷一声轻响。

书的名字叫撼鬼经。

刀上的血,滴答在地上,滴在叶轩的内心。

内里鄙人雨。

然后提着成碎片的鞋子,连夜埋掉。

如果耐久如许,叶轩就垮台了。

很孤傲。

叶轩扑向妈妈。

叶轩捏在刀,撸袖子,露脱手腕——脑筋里有一只鼓动鬼在不竭的说:“去啊,你去陪她,她老了,你还很年青。”

叶轩用这把刀把鞋子卸成好几块。

卫生间蹲便器上,仰坐着老太太,她的手腕有一道正在冒血的口儿。血涓涓流淌,就像溪流向来手腕上流到地上,再由地上流淌到内里。

或许是那部书太陈旧了,叶轩从男生公寓搬来的时候,就顺手丢进渣滓桶了。

他们都喜好说悄悄话。

早餐下来,有同窗瞥见他脖子上的掐痕,问:“你脖子上如何回事?”

但是领巾解开,脖子上的掐痕暴露来了。

“对,我也传闻,流了很多血,地上满是血。”

食堂里有很多人,男女生都有,有熟谙的,有并不熟谙的。

普通他很少拿出来用,这把刀是来寝室第一天发明的,刀柄上刻有斑纹。

“她每天都来,最后就是偷我鞋子,然后那只鞋子每一天都呈现,对了,她还喊你的名字。”

他脑筋里在回想比来产生的事,家里来电话,他肝火万丈骂道:“我不是你们的宠物,别逼我……”

但是在用饭的时候,领巾在脖子上让他不安闲,就解开领巾,如许用饭也不感受有停滞。

别人对他惊骇,敬而远之,把他伶仃起来。唯独叶枫没有,如果陈佩玲还在,也会跟叶枫一样,把他当作朋友。偶尔来看他,体贴他。

他看上这把刀不是因为刀柄上的斑纹,而是刀身。

已经死去的老太太,坐正身子,把血糊糊的刀递给叶轩。

叶轩在弄泡面,香喷喷的泡面气味带着牛油的味儿。“你饿吗?”

“去了很多处所,帮忙了很多人。”

是从丁莉结婚以后,还是经历了紫城四病院的事,总之现在他就是一小我。

叶枫是来感激叶轩的,他跟陈佩玲顿时要去该去的处所了,因为陈佩玲的见义勇为,感化了地府鬼差,加上小和尚沈冰寒的帮手,他们俩都同时获得循环转世的名额。

叶轩没有听清楚他们说的话,却能从他们说话的神采,判定出,他们群情的话题不必然是功德。

“快走,他仿佛重视我们了。”

另有就是那部书。

“还没有答复我的题目,你这么久去那了?”叶轩感觉全部天下,就叶枫才是他的朋友。

叶轩感受很冷,因为叶枫不是“人”他身上有鬼气。

有传闻某一个学天生绩好,获得应得的嘉奖。另有的传闻,就是老太太的故事。

叶轩没有撼鬼经看,就看其他书。比如福尔摩斯探案集,另有张震讲鬼故事。

叶枫坐下。

他自我樊篱统统外界的事物,不肯意打仗人,整天沉湎在暗黑中。

他记不清从甚么是时候起,没有了朋友。

“没事,昨早晨起来,不谨慎碰的。”

刀身乏冷森森的光芒,苗条跟匕首比长那么一点,跟西瓜刀比,短那么一截,越看越喜好,爱不释手,太清秀了。

直到有一天,一小我俄然呈现在叶轩面前。

“看你,变成如许了。”叶枫就像瞥见老朋友那样,朝叶轩走过来,他伸脱手臂老朋友见面最密切的体例就是拥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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